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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新大正新大正(SZ:002968)2025-04-28 22:51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协调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委员会与董事会协调工作[7]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全体同意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0] 其他规定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2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8]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通过施行,由其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