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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华帝股份华帝股份(SZ:002035)2025-04-28 22:5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0]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提前五天通知[14] - 会前三天提供资料信息[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成员管理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1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可免职[16] 举报机制 - 接收、保存、调查和处理举报[18] - 公布举报地址、电话、传真和邮箱[19] - 10个工作日未答复可询问[19] - 完成调查出具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20] - 属实且违法事项移交司法机关[20] 细则生效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