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00203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时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