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构成 - 委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7] - 任职期限与董事会相同,连选可连任[7] 职责与工作要求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等[10] - 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2] - 董事会或该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3]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经其审议并向董事会建议[13]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1] - 董事会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和发出通知,紧急情况不晚于会议召开前1日[2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关联议题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时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会议记录等文件保存期为十年[24] 其他 - 公司董事等发现财报问题,董事会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5]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6] - 董事会秘书协调提供财务报告等材料供其决策[18] - 会议对相关报告和材料评议并将决议呈报董事会讨论[19] - 议事规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