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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威星智能威星智能(SZ:002849)2025-04-28 22:5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锁定期满后任职期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卖出[9] - 上市已满一年,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1]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11] - 董监高在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5] 申报与披露要求 - 董监高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在特定情况后2个交易日内或按深交所要求[6] - 董监高计划减持股份,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 公司拟再次聘任离任三年内董监高,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报告深交所,无异议方可审议[12] - 董监高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9] - 董监高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董事会在深交所指定网站公告[27] 增持相关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2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6个月[2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30] - 增持股份比例达2%或全部增持计划完成时,披露股份增持结果公告[22] - 通过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股份,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2] - 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4] 其他规定 - 董监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16] - 董监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6] - 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主体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定期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6]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含报告期初、期末持股数量等[27] - 董监高和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披露相关情况[27] - 违规主体披露上年末持股数量、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信息[29] - 公司披露采取的补救措施、收益计算方法和收回收益情况等[30] - 违规买卖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严重时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董事会及时修订[33]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