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6] 关联交易内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项[8][9][10]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11] 审议规则 -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特定情形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16]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6]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审议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由经营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2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由股东会批准[2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4] 披露要求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7]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 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等内容[31]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披露适用本制度规定[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