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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稿)
汇川技术汇川技术(SZ:300124)2025-04-28 22:52

董事选举制度 - 拟选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多于1人时,除职工代表董事外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5] - 累积投票制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应分开逐项进行[9] 投票规则 - 股东对候选人表决权总数超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9]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总数排序,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2当选[11] - 2名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应再次选举[11] 选举补充规则 - 当选董事不足拟选人数,对缺额候选人再次投票,仍不够下次补选[11]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并公布实施细则[14] - 选举出现细则未列情况,按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股东意见办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