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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汇川技术汇川技术(SZ:300124)2025-04-28 22:52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8] 董事选举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 累积投票制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在通知中说明并公布细则[5] - 召集人须制备适合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并说明[5]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投票[5] 制度修订 - 将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5] - 修订后制度条款序号及引用相应变更[5] - 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生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