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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000875)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2025年4月)
吉电股份吉电股份(SZ:000875)2025-04-28 22:52

董事会授权规定 - 规定于2025年4月25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应遵循依法合规、务实等原则[3] - 重大事项董事会审议,一定范围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决策[5] 授权管理要求 - 新业务等应谨慎、从严授权[6] - 明确内容形成清单,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后董事会决定[8][9] - 授权对象决策应集体研究讨论[9][10] 执行与监督 - 授权事项执行情况每季度报告,完成后报整体情况[10][11] - 关联应回避,提交董事会决策[11] - 运行至少一年后开展专题监督检查[13] 责任主体与后果 - 董事会是授权管理责任主体[16] - 董事长、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决策并定期报告[17] - 违规致损授权对象担责[17] 其他规定 - 规定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