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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拓医疗(688314) -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康拓医疗康拓医疗(SH:688314)2025-04-28 23:13

信息披露基本要求 - 公司制定制度保障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3] - 应及时、公平披露对股价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8] - 董事、高管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7] 披露时间规定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36]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36] - 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3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3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4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45] 披露更正规则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45] - 定期报告披露前,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45]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4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日常经营交易披露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57]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57]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及时披露[5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8]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6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6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2] 其他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7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到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80]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77]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需核查相关事项并披露结果[78] 人员责任与保密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90] 违规处理与制度适用 - 信息披露和管理失职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责任人,造成重大影响可要求赔偿,触犯法律依法追究[92] - 制度适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