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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拓医疗(688314) -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康拓医疗康拓医疗(SH:688314)2025-04-28 23: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1万股,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123.9172万元人民币[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123.917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6] 股东相关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胡立人持股比例66.04%,朱海龙持股13.81%,上海弘翕投资7.90%,西安合赢企业6.38%[1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1]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2] 控股股东责任 - 控股股东等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等合法权益[36] - 控股股东等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40] - 控股股东等转让公司股份应遵守转让限制性规定和承诺[4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需股东会审议[4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市值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3] 股东会召开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03] - 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3]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1]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方式,优先现金分配,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政策[150]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5]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67]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83][18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