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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拓医疗(688314) -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康拓医疗康拓医疗(SH:688314)2025-04-28 23:13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特决定设立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西安康拓 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 股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 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