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30125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含公司和4家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2] 内部控制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等潜在错报定量标准[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定量标准[9] 内部控制情况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 - 自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1] - 2024年12月31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4][35] - 报告期内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36]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监事会会议[12]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研究并建议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14] 制度建设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制定多项制度管理货币资金等业务[23][24][26][27][28][29][3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建立健全反腐败内部控制体系[33] 外部评价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7] - 2024年度保荐人对公司进行核查,认为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要求且保持有效[38][39] 其他 - 公司对外披露《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