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变动 - 公司注册资本从175,701,557元减至174,035,024元[1][3][4]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每股转增0.2股[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4,035,024股[4]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2] - 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6]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等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可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事项[9] - 股东会可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9] - 股东会可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含3名独立董事[19]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0]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2]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2] 制度修订 -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7]
国科军工(688543)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