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德豪润达德豪润达(SZ:002005)2025-04-29 00:39

信息披露范围与主体 - 制度适用持股超50%子公司及合并报表公司[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等主体[1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6]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6] 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9]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董事会[17] 披露形式与渠道 - 公司应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信息[4] - 除监事会公告外,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13] 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 - 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长召集审议,监事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16] - 定期报告披露经多道程序确定[20]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长首要责任,董秘主要责任人[13] 资料保管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不少于10年[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28]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将被处罚赔偿[31] - 披露违规造成损失依法担责,构成犯罪追究刑责[31] 其他 - 财务部对财务内控监督并定期报告[49] - 控股子公司会议会后两工作日报董秘办[42]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34]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