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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军工(688543)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科军工国科军工(SH:688543)2025-04-29 00:3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 审议批准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公司对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9]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一定标准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9] 提案与会议规则 - 董事、总经理有权向董事会提议案,提案内容需合法且属董事会职责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16]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有邮件、传真等,至少提前两日发出通知[16]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6]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且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出席董事姓名、会议议程等内容[1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其他 -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实施情况及问题[2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3] - 遇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修订且规则内容抵触时,应修订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