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600981)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 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5%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附属企业任职;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江苏汇 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