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关系 - 公司对某公司持股比例超50%或能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构成控股[2] 决策与备案 - 控股子公司作出决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存档[4] 财务与审计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和管理遵循相关准则和制度[11] - 子公司按要求报送报表和资料,报表接受公司委托审计[11] 人事管理 -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推选人员,任期按需调整[6] - 子公司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备案,人员变动汇报[7][8] 监督与规范 - 子公司监事检查财务等,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8][12] - 子公司经营规划服从公司战略,投资决策受监督[14] - 特定交易事项提交审议,未经审批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4] 信息管理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17][19] 审计监督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子公司配合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