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木科技青木科技(SZ:301110)2025-04-29 00:40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董事长接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书面通知[10] 议案相关 - 议案提出依据包括董事提议、专委会提案等[4] - 议案提出人会前五日递交议案及说明材料[4]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2] 会议举行条件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26] 独立董事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5] 委托规定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决议通过条件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董事回避时,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提案重审限制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8] 延期提议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议延期[29] 会议档案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规则生效修订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订也需股东会通过[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