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301110)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与总经理任职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总经理任期与考核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总经理定期接受董事会考核[4] 总经理职权 - 总经理可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6] 总经理工作规范 - 拟订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需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8] - 接受职中和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离任[9] - 特定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9] - 四种情形下总经理两个工作日内召开工作会议[13]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含多方面内容[16] - 向董事会报告资金运用、经营盈亏等事项[17]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17] 总经理报酬与制度 - 报酬在聘用合同确定,年薪制另由董事会制定[19]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办理[19] - 细则与规定不一致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19] - 董事会负责细则修改,总经理提要求需审议批准[19]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同此[19]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