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3000万股,3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09760242元[8]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及汽车智能电控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09760242股,均为普通股[16]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00元[12]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4500万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100%[14] -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361.1590万股,持股比例52.4702%[15] - 安东认购135.0000万股,持股比例3.0000%[15] - 安治富认购450.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0%[15] 股份限制与权益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相关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未按规定执行的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若董事会未在期限内执行,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相应诉讼权利[30]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相关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 担保与股东大会审议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9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4]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09]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17]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7]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2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9] - 公司通知以公告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19]
富临精工(300432)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