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机电(00302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提名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召集人主持工作[8] 人员补选与变动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人数不满足规定时,董事会应在三个月内补足[7] 评估与审议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出变动建议[10] - 至少每两年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11] - 拟重新委任超9年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需经股东审议通过[11] 会议相关 - 会议为不定期,根据需要和委员提议举行[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21]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征求被提名人同意[1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H股上市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