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30039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与期限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财务与合规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人员及外籍员工[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1] 绩效考核与归属条件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3]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程序合规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公司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意见[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4]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意见完整且符合要求[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5] 总体结论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4]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程序等符合规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