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 -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业绩总结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 -117730.02万元,资产负债率114.49%[2] - 出售“太湖之星”收回价款6469.28万元[5] 未来展望 - 继续推进重整工作,优化资本结构[8]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7月2日,常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3] - 2024年7月30日,常德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3] - 2024年11月8日,9家债券持有人豁免公司部分本金及费用[5] - 确定以石药集团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并签协议[7] - 与石药集团关联方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7] - 授权石药集团关联方开展代理销售业务[7] - 营销模式转变为统一销售模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