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6] 业务与风险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有交运设备、智能交通、热管理设备销售[6]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采购、项目管理等风险[6] 公司治理与制度 -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范公司治理结构[7] - 公司设审计部并开展常规、专项审计检查评价内部控制[8] - 公司采取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控制措施[10] 信息系统与审计监督 - 公司为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信息系统并保障其运行[12] - 公司设审计部和审计委员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13] 资产与业务制度 - 公司建立货币资金收支保管授权批准程序,实行岗位分离和“日清月结”盘点制度,报告期无违规事项[15] - 公司规定固定资产编号、建卡,每年全面盘点,存货建立岗位责任制、验收保管和定期盘存制度[16] - 公司制定采购与付款相关制度,规范各环节,建立岗位责任制和采购申请、验收机制[18] - 公司制订销售与收款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和审批权限,确保销售计划达成和货款回收[19] -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责任制度,权限集中于本部,但对下属控股公司管控需加强[20] - 公司按法规制订会计管理相关制度,岗位设置贯彻“责任分离、相互制约”原则,建立财务报告编制流程[21]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公司依据规定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不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23] - 公司制订信息披露及沟通相关制度,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24] 内控缺陷认定 - 公司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重大缺陷为错报金额≥营业利润5%或≥营业收入1%[2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执行[30] -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利润5%或≥营业收入1%[30] - 重要缺陷:营业利润3%≤错报金额<营业利润5%或营业收入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1%[30] -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利润3%或<营业收入0.5%[30] -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含公司决策不科学致重大失误等[31] - 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含决策不科学致较大失误等[31] - 一般缺陷为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31]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32]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33] 其他事项 - 2024年9月6日公司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34]
华铭智能(30046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