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603998) - 方盛制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7] - 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9][11]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有计算公式[11] - 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应披露信息[12] 人员任职期限 - 连续聘用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不得超5年[13] - 承担特定上市审计业务后连续执行不得超2年[13] 改聘规定 - 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缺陷等五种[15]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提议委任临时事务所[19] - 一般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6]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改聘[17] - 独立董事应对改聘发表意见[17] 其他 - 每年应披露履职评估报告等信息[19]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应报告处理[19] - 事务所存在严重行为不再选聘[20]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