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300840)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补选规定 - 因委员辞职等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任认为必要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遇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7]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资料与检查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7] - 成员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相关事项检查一次[14]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6] - 个人或其直系亲属控制企业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自行回避表决[24][25] 决议流程 - 审议事项形成决议连同议案报送董事会批准[14] - 会议记录需书面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1]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告董事会[22] 特殊情况处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时,由董事会审议议案[25]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和未参加表决情况[24] 制度相关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