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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广合科技广合科技(SZ:001389)2025-04-29 19:18

报告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中第3项或第4项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8][9] - 其余重大交易达到约定标准之一需报告[8][9] 日常交易合同报告标准 - 涉及特定事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9] - 涉及部分事项,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9] 重大诉讼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0] 资产情况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报告[11] 股份情况报告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有5%以上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 人员变动报告标准 - 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辞任或被解聘需报告[12] 报告时间与人员安排 - 特定情形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6] -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并报备确认[6] 交易报告其他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4]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4] 上市规则报告标准 -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百分比率中任何一项适用比率达5%或以上需报告[15]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公司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5] - 与公司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关联交易需报告[15] 制度生效时间 - 制度自公司H股于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