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会后七天内发送成员,保存不少于十年[14]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细则相关 - 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失效[1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