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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啤酒(600132) -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
重庆啤酒重庆啤酒(SH:600132)2025-04-29 19:3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董事会秘书收到召集通知后3日内向董事会通知议案,董事会不晚于收到通知后3日召集股东会或提临时提案[6]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7][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1] 股权登记与时间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公告后不得变更[13] - 变更股东会召开时间不应变更股权登记日,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与方式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15] - 采用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的股东会应在交易日内召开,网络投票在交易时间内进行[16] 委托与登记 - 股东出具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等[18]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18] - 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相关事项[18]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同情况有不同主持规则[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投票相关规则 - 单一股东等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0] - 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等[27]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1]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2]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表决结束时间[32] - 被责令退场股东所持股份不计入现场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数[33] 其他事项 - 会议主持人可对投票数组织点票,股东或代理人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3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4]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34]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36] - 议事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