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交易自查 - 自查期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12][28][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七类主体[13] 人员交易情况 - 佘世宽累计买入1200股、卖出1200股,结余0股[15] - 刘奎奎累计买入5600股、卖出4100股,结余1500股[16] - 钱逸晨累计买入4000股、卖出4000股,结余0股[18] 机构交易情况 - 东方证券资管账户累计买入13900股、卖出13900股,结余0股[43] - 国泰君安自营账户累计买入4779749股、卖出4617349股,结余182717股[45] - 国泰君安资管账户累计买入510700股、卖出496200股,结余14900股[45] 相关声明 - 相关人员承诺未泄露内幕信息,交易为常规投资行为[27][28][29][30][31][33] - 若被认定内幕交易,所得收益归富乐德所有并承担法律责任[28][29][31][33] -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行为在承诺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且措施履行前提下不构成内幕交易[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