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10月25日核准首次发行3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6,921,588元[8] - 公司营业期限为1997年3月28日至2047年3月27日[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06,921,588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且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事项请求诉讼[33][34]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5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7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7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99]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9] - 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1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1] 交易与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批准[10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5]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50]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事项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2]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15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5]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5]
全 聚 德(002186)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