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603059) -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发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3]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4] 审议与决议 - 特定事项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5] - 会议所作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6] 其他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8]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