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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喜 鸟(00215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28日修订)
报喜鸟报喜鸟(SZ:002154)2025-04-29 21:00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披露上市公告书[5]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11] - 半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年度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出现特定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预告[14]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于披露业绩预告[14] - 披露业绩预告后,最新预计经营业绩与已披露预告差异大或方向不一致等情形,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5] - 出现向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定期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等三种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6] - 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等方向不一致,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7] 其他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应披露[20]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三个最先发生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1] - 披露重大事件后,事件出现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进展或变化,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特定事件时,应主动履行相关义务[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披露[26]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的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披露[2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28]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28]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公司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0]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披露[30]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1]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材料,需披露时组织起草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31]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5]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开展[35]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36]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37]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37] 资料保管与保密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10年[40]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1]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需担责[4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管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43]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44]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4] - 重大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44]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45]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董事会秘书收到特定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46]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受处分[47]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受处罚[4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48] - 本制度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