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出[1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日通知[14]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8]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须参加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2/3以上通过[29]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1]
慈文传媒(0023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