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传媒(0023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委员,未达规定人数前暂停行使职权[5] 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7]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意见[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工作配合 - 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1] - 董事会办公室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决策前期准备工作,提供书面材料[13]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等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召开前二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紧急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16]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可聘请外部专家列席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7]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8] - 高级管理人员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由总经理签发[18]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由召集人签发[18]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0] - 议事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