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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缘(603369) -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今世缘今世缘(SH:603369)2025-04-29 21:05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2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9] 三方监管协议与银行对账单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前次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与投资期限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2]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12个月[12] 补充流动资金规定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4] - 公司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7]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披露[2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6] 审计与核查报告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披露[29] 资金使用披露与项目变更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披露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等内容[15]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等相关文件[26]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未履行专户存储协议等情况应督促整改并报告上交所[30]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30]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应及时公告,若存在违规需公告相关情况及措施[3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规章、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制度规定与后续法规等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并修改制度[32] 制度说明 - 本办法“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32]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及修改[3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