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600905) -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审计机构情况 - 2024年大华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天健所12家[2][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6] 审计机构处罚与续聘 - 2024年5月10日大华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11月9日处罚影响期结束[4] - 2024年11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大华所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12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 2024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所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6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审计相关评价与工作安排 - 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0] - 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在大华所和天健所执业无相关处罚,执行审计工作保持独立性[3][7] - 大华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50家次[2] - 天健所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超4家[6] - 大华所于2024年12月汇报财务决算审计计划,2025年4月汇报总体工作成果[11] 职业风险与赔偿 - 大华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8亿元[12] - 2024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2亿元[15] 天健所涉诉情况 - 天健所在华仪电气2017、2019年度年报审计案中,需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16] - 天健所涉华仪电气案于2024年3月6日已完结并按期履行终审判决[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