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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科技(688539) -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高华科技高华科技(SH:688539)2025-04-29 22: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332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592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4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592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东相关 - 发起人李维平、单磊、佘德群、黄标、陈新分别持股31.5%、23.5%、20%、20%、5%[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权[31][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权利[44][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5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等[24] 会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9] 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9]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事项[82] - 董事长可决定单笔超3000万元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85] - 总经理可决定单笔3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10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6] - 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应申报并备案[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