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00300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5]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9][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9][11]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投票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其他事项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股东会通过相关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