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603169) - 兰石重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主任委员[4] 委员提名与选举 - 人选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高级管理人员选任 - 聘用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2] 委员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8]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9] 其他规定 - 会议通知含时间、地点、议题等[20] - 委托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表决前提交[26] - 通过议案及结果第2个工作日报董事会[1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含相关内容[19] - 存在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9] - 出席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9] - “以上”包括本数[21]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1]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1][23] 提案审批表 - 附件为会议提案审批表[24][25] - 原件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复印件相关部门留存[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