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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688162)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SH:688162)2025-04-29 23:44

股本结构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3425.00万股,发行前总股本10275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13700000股[1] - 发行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0761911股,占比80.8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238089股,占比19.15%[1] - 2022年7月20日总股本变为137347500股[5] - 2023年5月24日总股本变为137387500股[6] - 2023年10月26日总股本变为137303350股[7] - 2024年11月18日总股本变为137198775股[7]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涉及4名股东,数量74580000股,占当前股本总数54.36%[2]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5月9日,限售股于2025年5月12日上市流通[2][3] - 首发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74580000股,限售期42个月[30] 股东股份限制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蕾控制的道同投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14]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道同投资及部分人员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17][21] - 道同投资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 - 王淑旺、马文明、俞琦等人员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17] - 王淑旺、马文明、俞琦等人员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18] - 申启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21] - 申启乡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拟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1] - 公司董监高减持不超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23] 减持规定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11][15][19] - 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11][15][19] - 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相关人员自处罚或裁判作出之日起至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股份[11][14][17][19] 其他情况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6] -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31] 股东持股及流通 - 股东刘蕾持有限售股60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75%,本次全部流通[29] - 股东林巨广持有限售股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9%,本次全部流通[29] - 股东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限售股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7%,本次全部流通[29] - 股东王淑旺持有限售股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4%,本次全部流通[29]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2年5月20日向11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16元/股[4] - 2023年5月8日向3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1.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86元/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