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68802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1] - 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5,049,423股,全部为普通股[4]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1][12]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1]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7] 其他制度修订 - 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32] - 拟修订治理制度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