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 金鸿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评估 - 公司董事会每年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披露[1]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为叶少波、邢宝华、包树楠三位先生[1] - 独立董事胜任职责,无利害关系,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1] 意见发布时间 - 董事会意见发布于2025年4月29日[2]
董事会评估 - 公司董事会每年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披露[1]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为叶少波、邢宝华、包树楠三位先生[1] - 独立董事胜任职责,无利害关系,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1] 意见发布时间 - 董事会意见发布于2025年4月29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