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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飞科电器飞科电器(SH:603868)2025-04-30 00:04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由“审计委员会”代替,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1]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数为4356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4] 人员任职与变动 - 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2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维权及提案权利[6][7][18]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大交易事项,部分交易有金额及比例限制[9][10] 交易与担保 - 重大交易事项需董事会审议批准有多项标准[31][34] - 对外单笔捐赠金额超1亿元或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比例大于5%,需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4] - 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提出临时提案[18] 制度建设 - 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修订多项制度,修订后制度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59][6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51]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1]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三种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5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