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文化(600892) - 大晟文化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最近36个月无相关违法处罚及谴责批评记录[9][10]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最迟在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提交候选人材料[14] 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6]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9]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25]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8] 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5]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十年[31] - 年度述职报告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9] 津贴与制度生效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定、股东会审并年报披露[41] - 制度2025年4月生效[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