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亚邦股份(603188) -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修订)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SH:603188)2025-04-30 00:3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经理决定[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审议流程 - 拟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6] 其他规定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管理[6]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允等原则[9] - 公司应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等资源[11]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变化或续签需提交审议[19]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9]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