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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祥和实业祥和实业(SH:603500)2025-04-30 00:36

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对外投资由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16] - 其余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或授权批准[19] 投资相关部门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评估重大投资项目并监督执行[7] - 投资法务中心负责对外投资前期调研及后续管理[8]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分析监督[8] - 审计部负责项目及对外投资审计[9] 投资流程与管理 - 长期投资由投资法务中心论证报告,短期投资由投资法务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提建议[21] - 重大投资项目可外聘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22] - 证券等投资需事先提交相关决策部门审批[19]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合同,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跟踪资金[20] 投资处置 - 符合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6][27] - 处置对外投资前需分析论证并提交书面报告,审批权限与投资相同[28] 投资核算与审计 - 财务管理中心对对外投资会计核算应符合规定并完整记录[31] - 内审部对被投资单位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整改建议[3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