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688499)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 惠州 二〇二五年四月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具备知人善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 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精通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熟悉相关行业业务; 1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 行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具体是指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