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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688403)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汇成股份汇成股份(SH:688403)2025-04-30 00: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发行166,970,656股普通股,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3,798.1982万元[9] - 公司发起人以2021年1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150,301.33万元折股为66,788.26万股[19] 股权结构 - 扬州新瑞连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7,410.3622万股,占比26.0680%[19] - 嘉兴高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6,000.0000万股,占比8.9836%[19] -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00.0000万股,占比5.9891%[19]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5]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提起诉讼[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行使多项职权[98][99]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42]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3] 信息披露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50] - 公司连续三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原则上不少于连续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15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60]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169][17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9][180][18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5]